近日,《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2017年修编版)》(下称“《纲要》”)印发。本次主要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当前广东实际情况进行修编,明确了广东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调整了实施阶段及阶段目标,细化了阶段目标和实施措施。预计“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46815亿元,年均增长9.5%,年均新增投入848亿元。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年均增长9.5%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广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预计“十三五”期间,广东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8.5%,同期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从7745亿元增加到11135亿元,年均增长9.5%。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16年的74%提高到2020年的78%以上,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力的比重稳步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根据“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将原《纲要》第三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原三个阶段调整为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分别为:2009-2012年、2013-2015年、2016-2018年、2019-2020年。
《纲要》明确,到2018年,全省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率先实现省内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均等化,率先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显提高、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国内位居前列。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的均衡,实现人人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覆盖104个服务项目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纲要》在贯彻国家规划的基础上,对广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实践中进行总结提炼,专门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部分,明确广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构建的六大实施机制,即产品供给机制、服务清单机制、公平共享机制、需求导向机制、工作创新机制、监督评估机制等。
同时,还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十三五”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覆盖就业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十大领域共104个服务项目。每个服务项目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等构成要件。在确保广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不低于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适当提高部分项目服务标准。
“这突出了广东特色。”有关负责人以服务清单编制为例介绍,我省在国家清单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切实可行的必要项目,国家服务清单共81项,广东服务清单为104项。另外在规划范围上,国家规划包含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公共服务等八个领域,广东规划则包括就业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十个领域。
数读
公共教育均等化
到2018年,建立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体系,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化、高等教育普及化。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左右。到2020年,全省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
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
到2018年,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全省城市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体育圈”,全省城乡建成“十五分钟健身圈”,建成全国公共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区。到2020年,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公共安全均等化
到2018年,平安广东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安全等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和信息化平台网络全面覆盖全省城乡,公民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得到基本满足和实现。到2020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动实现广东长治久安。
住房保障均等化
“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改造棚户区15万户(套),力争全面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到2018年,健全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住房改造,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到2020年,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医疗保障均等化
到2018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到2018年底,社保卡持卡人数达9950万人,持卡人口覆盖率达94%。到2020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三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公共卫生均等化
到2018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8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0张,全面实现人人平等地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全面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交通均等化
到2018年,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逐步形成以大运量公共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基础、出租汽车为补充、信息系统为手段、交通枢纽为衔接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100万人口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每500米全覆盖,建成市场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衔接顺畅,发展环境优化的全省城乡和区域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系统。
生活保障均等化
到2018年,建立健全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继续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形成城乡统筹、覆盖城乡居民的生活保障体系。到2020年,社会保障城乡并轨,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促进城乡、区域、行业和群体间保障标准水平衔接平衡,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就业保障均等化
“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增就业550万人。到2018年,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更加多元,实现全省各类劳动者比较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20年,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人人都能享有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生态环境保障均等化
到2018年,美丽广东绿色生态屏障初步建成,珠三角9市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形成森林城市群。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现代林业强省,环境质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