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省安监局网站发布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详细介绍了各级各部门铁路安全管理职责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同时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两侧各1000米、沿海地区高速铁路线路两侧2000米范围内放飞鸟类、飞行器或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
《意见稿》包括总则、铁路线路安全、铁路建设与运营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五部分,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过程中各地各级部门的责任。比如,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铁路运输安全、铁路工程质量安全、铁路运输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铁路公安机关负责协调地方公安机关共同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铁路运输企业负责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负责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质量安全、运营视频安全以及职工劳动安全管理,承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等。
针对铁路线路安全问题,《意见稿》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组织划定辖区内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公告,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划定情况绘制铁路线路安全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意见稿》还对铁路线路沿线单位以及个人的生产生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比如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铁路线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烧荒以及焚烧草木、垃圾、祭品等物品的行为,避免引发火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铁路保护区范围内采用彩钢瓦、铁皮、塑料薄膜等轻质材料搭建板房、彩钢棚、塑料大棚或悬挂广告牌(匾)。
此外,《意见稿》显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或铁路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铁路运输企业报告、举报。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可以给予报告、举报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