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 超)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布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发布了95个立项项目。
通知明确,2024年立项项目更加聚焦中西部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省份、东北振兴相关省份、西藏及涉藏工作重点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点领域,优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面向“一老一小”、精神卫生困境障碍家庭等重点群体提供社会服务,面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助力民生服务与保障。立项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包括全国性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23个、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60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12个。
通知要求,项目实施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立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指导立项单位认真贯彻项目实施方案,准确把握项目管理和财务要求;要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检、评估、信用评价等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各立项单位要规范、高效、透明执行项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执行进度,通过项目执行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扫描二维码
查看通知全文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