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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大力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

时间 : 2017-01-25 16:26:1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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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大力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

  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粤府[2016]29号),该市要在两年内完成130户“僵尸企业”出清重组考核任务。经过前阶段的不断摸索和探讨,该项工作已逐步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130户“僵尸企业”基本完成职工经济补偿和安置,只是有部分企业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留守少量人员尚未安置和补偿。其中,16户“僵尸企业”完成出清工作,17户“僵尸企业”进入破产偿债程序,9户“僵尸企业”已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有一大批“僵尸企业”正在开展审计评估;全年完成出清重组约40户,今年剩余的约60户拖欠税费较多、债权债务较大和资不抵债的、出清难度较大的“僵尸企业”进行统一托管集中处置,现分别已在有关市区和市属重点企业设立托管平台。

  一是扎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省属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25号),该市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20日印发至各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属各重点企业。

  二是建立数据库并做实处置方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数据库填报工作的通知》(粤国资函[2016]551号)要求,全市各级国资部门已基本逐级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用户,并在全面清查、核对档案资料、比对财务数据等基础工作上,对每户“僵尸企业”精准做实处置方案。

  三是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参照省的做法,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东省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该市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是由市政府和市国资委作为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局、国税局、人民银行江门支行、银监局等组成。通过建立该制度,统筹协调和解决推进“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

  四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全市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工作专题会议,重点对“僵尸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税务办理和债权债务处理、出清重组方式等相关政策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出清重组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该市还制定了“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协调机制,责任到每个有关市区和企业,逐个企业落实具体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负责人,强化进度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压实企业集团责任,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导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处置工作。

  五是成立托管平台集中处置。由于存在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该市71户企业暂时无法解散清算注销、破产关闭,为了走出困局,市国资委主动与省国资委探讨并借鉴省国资委以省股权托管中心为“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平台,将省属“僵尸企业”集中实施托管的做法,现分别已在有关市区和市属重点企业设立托管平台,对拖欠税费较多、债权债务较大和资不抵债的、出清难度较大的“僵尸企业”进行统一托管集中处置,从而确保完成出清工作任务。

  六是加大关停企业破产力度。考虑到“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大部分都是资不抵债和历史遗留问题多,最有利和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实施企业破产。台山市国资部门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当地法院密切配合,在今年要完成的35户关停企业中,有23户关停企业已裁定进入破产偿债程序,其中有7户已破产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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