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提出在全省开展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配套情况摸查和整治工作。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摸查的范围是相对独立运营管理的公租房小区,包括政府投资、企事业等单位自建、长期租赁三种类型的公租房小区。重点摸查公租房小区的基本情况和小区内部的社区服务、便民服务等公共设施配套情况,不包括独立设置的中小学、医院、公园、商场等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情况。
据悉,摸查的设施类别主要涵盖管理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和卫生服务类、养老抚幼助残类、便民商业服务类、市政交通类等几大类,包括物业服务用房、文化活动室、室外健身器械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收集点等设施。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全面掌握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和运维情况的基础上,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整治。符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要列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优先进行整治;充分利用小区内空置房间或空地,通过微改造补齐小区公共设施配套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