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比上年增加22元,增长14.9%,惠及全省约982万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各地从5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4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广东省在2012年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和人群全覆盖。2013年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省参保人数2629万。
城乡居保的养老金包括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广东省从2013年起,逐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经过连续七年调整,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70元,共增加115元,增长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