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要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为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意见》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责任主体。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将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意见》提出,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务客户端等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