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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出台 引导企业合理有效投放

时间 : 2017-08-04 09:34: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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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从实施政策、规范运营、保障用户安全以及营造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主任吴洪洋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出台对于共享单车行业将起到正向的引导作用。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的宏观定位,各个地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城市的实施办法。

  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鼓励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在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此外,建议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吴洪洋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出台对于共享单车行业将起到正向的引导作用。对于车辆的停放管理方面要求会更高,之前乱停乱放的现象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实行用户注册实名制

  在用户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包括摩拜单车、ofo小黄车以及小鸣单车等多家共享单车企业都在通过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规范停车。

  摩拜方面研发和落地了“摩拜单车智能停车点”,目前已在北上广深等全国数十个城市部署超过4000个智能停车点。ofo方面也在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探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电子围栏管理模式。小鸣单车CEO陈宇莹向记者表示,小鸣单车拥有电子围栏这一技术的多项专利,已在广州、上海等10余城市试点,今后将在华东和华南地区全面落地。

  此外,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专家:各地应因地制宜

  吴洪洋认为,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的宏观定位,各个地方应结合自己的实地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城市的实施办法。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经实施了一些办法,但大部分城市还在观望。《指导意见》出台也给地方政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重点就是地方落地实施情况。

  吴洪洋认为,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单车出现后导致很多地方的行车、停车空间明显不足,下一步需要更多的规划建设;二是要加强管理,对于恶意破坏自行车的行为,政府相关部门要执法。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主任王浩则认为,共享单车属于新业态,地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要有新的办法。地方政府要与企业多沟通,如何制定可落地的、合理的指导政策是难点和重点。共享单车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比如交通、公安、城市管理、金融等部门,建议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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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深严控新增共享单车

  广东是共享单车企业发展的重点省份,仅广州、深圳两地的投放车辆就超过130万辆。截至2017年7月底,广州市累计投放共享车辆超过80万辆;截至2017年3月底,深圳市累计投放车辆超53万辆。记者从广深两地相关部门获悉,他们正在严格管理新增共享单车的投放。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4月起已明确要求各平台企业不得再新增投放单车,并做好维护运营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广州各平台企业车辆投放数量已经超出设施承载能力和企业线上线下的服务能力。广州市有关部门已明确要求各平台企业不得再新增投放的要求,并敦促企业要重点着眼立足于建立健全投放车辆的网格化巡查运维服务制度体系,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运营区域面积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和专业管理服务团队。

  据介绍,广州市《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绝大多数对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表示支持。正式文件近期将按流程审定发布。

  深圳此前已出台相关政策,提出对共享单车企业要实施严格投放管理,实施总量控制,防范押金风险蔓延。此外,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张洁波透露,共享单车立法已列入了深圳市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

  深圳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大数据中心副所长潘德芬认为,政府对现有自行车停车场的供应严重不足,对互联网自行车的停车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场地,政府应研究互联网自行车停车配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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