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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第一责任主体

时间 : 2017-07-27 09:08: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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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但围绕食品安全的各类谣言时有发生,引发公众“舌尖上的焦虑”,也对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记者26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信息公开是遏制谣言传播的利器。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

  通知明确,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对类似谣言、季节性谣言,提高识别、判定的工作效率。

  互联网是食品谣言的“重灾区”,各种“网络检测”“现场实验”也往往让公众难辨真假。通知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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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夸大宣传 违规营销 违法添加

  重拳打击保健食品三类问题

  宣称“包治百病”“补脑降糖”、以“名医”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以高于产品本身价值几十倍的价格违法销售保健食品……针对夸大宣传、违规营销、违法添加这三类保健食品行业的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将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重拳予以打击。

  这是记者在26日召开的2017年中国保健食品会议上了解到的。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会上介绍,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安全总体稳定,2016年监督抽检总体样品合格率达到98.1%,比2014年上升4.2个百分点。

  在保健食品安全总体保持稳中向好的情况下,行业痼疾仍存,表现在仍有部分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利用网络、会议、电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营销、欺诈销售等;违法添加行为隐患不少,扰乱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例如,一些企业或团体以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如将冬虫夏草纯粉片、白藜芦醇等产品宣传为‘抗癌克星’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食药监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王红说,有的企业还违规营销,以赠送礼品、免费试用等手段引诱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和病人购买,造成市场混乱。

  为了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等9部门专门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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