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请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的提出背景有哪些?
答: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注重试点引路,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市县两级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广清接合片区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范围包括广州市增城区、花都区、从化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樟样板区,面积约9978平方公里;试验重点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等5项。试验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重点辐射带动区,是深入实施广清一体化的主战场,是推进广州都市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探索跨区域城乡融合改革经验的先行地。
问题二:制定《实施方案》时,请问有哪些考虑?
答:重点突出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省市区工作专班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力求把试验区拟开展试验任务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深入研究。针对每项试验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实操性措施。二是突出广东特色。《通知》要求每个试验区重点围绕5项试验任务开展探索,考虑试验区拥有广清一体化、广州都市圈发展优势,力求体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担当精神,试验任务选定11项,是全国唯一一个选定所有试验任务的试验区。在试验内容上,力求体现城乡多层次融合,既体现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家中心城市对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也体现试验区内广州3区对清远4县(市、区)辐射带动作用,还体现7县(市、区)内部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三是注重衔接平衡。起草《实施方案》时,既注重与中央、省委有关城乡融合发展文件精神衔接,也综合考虑跨市、跨县区有关政策的衔接性。
问题三:请问试验区的发展改革基础有哪些?
答: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清远两市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探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两市互促、协调发展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城乡要素配置逐步合理。实施城乡一体的户籍登记制度,城镇落户条件不断放开放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成效明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交易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低效用地不断盘活,城中村改造取得积极成效。二是城乡经济多元发展取得成效。广清两市深化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共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逐步实现产业梯次衔接、互补互促;“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园”乡村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开展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三是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编制实施广清一体综合交通规划,京珠、广乐、广清高速公路联通两市,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已开通;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不断完善,两市整体谋划、按事权分别实施。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逐步建立。大力推进广清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发展,广州教育、医疗、科技资源逐步向清远延伸,通过设置新校区、医院分院以及托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向乡村布局。五是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成效明显。
问题四:请问《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推进试验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在确保封闭运行、守住底线、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聚焦试验任务进行改革探索,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样本和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典型经验。2022-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问题五:在全国11个试验区中,广清接合片区是唯一一个拥有超大城市的地区,作为必选任务之一,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中,请问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提出“因城施策完善落户政策”“完善市民化配套政策”“建立人才加入乡村激励机制”等措施,为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创造条件。主要亮点包括:广州片区构建分类弹性落户机制,逐步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清远片区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试验区内居住证互认;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市民化成本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推动城市科教文卫、法律、管理等人才下乡,服务经历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且在广清两市互认;探索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农村人才公寓,供入乡人才使用等。
问题六:新《土地管理法》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直接入市,作为必选任务之一,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中,请问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合开发机制”“建立健全入市制度体系”等措施,作为搭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突破口,依法合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主要亮点包括:制定入市配套文件,完善出让、出租、转让、抵押等制度,逐步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依托集体土地整备平台,以托管方式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合开发、统一招商;探索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或低效的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和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等。
问题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问题,作为必选任务之一,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中,请问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农村产权担保物范围”“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配套制度”等措施,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主要亮点包括: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地区信用、信贷联动;探索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分步推进农村各类资产资源确权颁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风险分担等配套制度等。
问题八:广东“三旧”改造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还出台了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作为必选任务之一,在“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中,请问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激励机制”“健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配套机制”等措施,引导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主要亮点包括:推进没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和地上建筑分类处理,对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处理(处罚)后按土地现状办理征收手续;对单一改造主体归宗改造项目在完善用地手续、税费征收等方面,视同政府土地收储办理;优先将城中(郊)村纳入“三旧”改造范围,鼓励通过物业置换、产权置换等方式高效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优化微改造行政审批流程,完善用能、用水等配套政策,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等。
问题九: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支撑载体,作为必选任务之一,在“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中,请问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各类城乡协同发展平台”“加强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等措施,并将“建设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单列,作为“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重要抓手,促进城乡产业协同、融合发展。主要亮点包括:以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为重点,支持试验区内花都区北部四镇、增城开发区、增城新塘产业集聚区、从化经济开发区、从化明珠工业园、清城区源潭镇、清新区西部四镇、佛冈县汤塘片区、英德市连樟样板区等区域率先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发挥广州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中心城区与试验区产业梯次转移、联动协同发展,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推进试验区内有条件的地区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推进整治验收后腾退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流转等。
问题十:除上述5项必选任务外,试验区还选定了其他6项任务。请问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在“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中,提出“明确转让及退出农村权益范围”“规范农村权益处置方式”等措施,重点探索农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实现路径;在“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中,提出“构建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通道”“健全科研人员服务乡村制度”等措施,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服务乡村;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提升机制”等措施,推动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中,提出“建立一体化规划建设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完善一体化管护机制”等措施,着力实现广清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向乡村覆盖;在“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中,提出“完善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基层社会事务服务体系”等措施,实现广清教育、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中,提出健全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以及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等措施,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问题十一:为推进《实施方案》有效实施,请问确定了哪些政策保障措施?
答:《实施方案》提出了3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指导。省政府成立了广东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在省级权限范围内积极授权,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结合实际以清单形式分批次向试验区予以授权和支持。二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支持试验区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企业债券,支持整体打包立项的城乡建设项目融资;争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支持。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广州、清远两市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体系,并充分发挥广清接合片区协调机制作用;两市有关单位要围绕各项改革试验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及改革配套支持措施;7县(市、区)要强化改革试验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年度计划,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问题十二:《实施方案》将省级支持事项作为附件,请问是怎么考虑的?具体包括哪些支持事项?
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实施方案》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认真梳理试验区相关政策诉求,研究提出省级支持事项,按照“成熟一批、授权一批”的原则,提出13项支持事项,分别是:创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创新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补办机制等3项土地政策,优化信贷支持、统筹用好新增债券额度等2项资金政策,支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能耗“双控”考核方式等2项生态政策,加大科研机构结对支持帮扶机制、提高教育医疗水平、支持农村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推进政务数据建设、支持复制省级实验区政策等6项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