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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评优活动的通知

2021-03-11 15:55:5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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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2020年6月,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开展2020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350家社会组织分为15个小组,面向15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湛江、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实施关爱帮扶。今年,参与单位要完成对应地区所有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女童入户走访,并结合走访地区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特长,制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方案,鼓励持续性的精准帮扶。

  为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充分肯定各单位在“牵手行动”项目的成绩,现开展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活动,将评选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单位、优秀志愿者4个项目,向社会展示“牵手行动”项目在优化社会治理上做出的服务和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从2020年1月至今,认真贯彻落实“牵手行动”项目,开展相关服务及活动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并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一)真实性。申报内容真实可信,申报人需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效益性。服务目标达成度高,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在解决服务对象现实或长远问题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三)示范性。评选项目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能代表“牵手行动”项目服务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设立以下项目:

  (一)优秀案例(5个);

  (二)优秀项目(10个);

  (三)优秀单位(20个);

  (四)优秀志愿者(30名)。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3月14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采取邮件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按申报要求填写相应《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推荐表》,并按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邮箱(qsxd2020@163.com),邮件命名为:2020“牵手行动”评优活动+名称(个人姓名或机构名称)+类型(案例/项目/单位/志愿者)。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的《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推荐表》及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四、评分方式

  (一)网络投票。在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单位、优秀志愿者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排名评分,占总评分20%。

  (二)评选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分,占总评分80%。

  (三)评选结果将于广东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

  五、评选奖励

  (一)广东省民政厅为各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志愿者、优秀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奖座,肯定其在“牵手行动”项目上作出的服务和贡献。

  (二)获奖的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志愿者、优秀单位,有机会接受采访并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举办的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展示活动向社会展示其在“牵手行动”项目中的优秀事迹。

  附件1、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志愿者推荐表.docx

       附件3、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4、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5、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活动评分标准.docx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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