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2020年6月,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开展2020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350家社会组织分为15个小组,面向15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湛江、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实施关爱帮扶。今年,参与单位要完成对应地区所有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女童入户走访,并结合走访地区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特长,制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方案,鼓励持续性的精准帮扶。
为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充分肯定各单位在“牵手行动”项目的成绩,现开展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活动,将评选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单位、优秀志愿者4个项目,向社会展示“牵手行动”项目在优化社会治理上做出的服务和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从2020年1月至今,认真贯彻落实“牵手行动”项目,开展相关服务及活动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并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一)真实性。申报内容真实可信,申报人需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效益性。服务目标达成度高,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在解决服务对象现实或长远问题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三)示范性。评选项目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能代表“牵手行动”项目服务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设立以下项目:
(一)优秀案例(5个);
(二)优秀项目(10个);
(三)优秀单位(20个);
(四)优秀志愿者(30名)。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3月14日
(二)申报方式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的《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推荐表》及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四、评分方式
(一)网络投票。在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单位、优秀志愿者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排名评分,占总评分20%。
(二)评选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分,占总评分80%。
(三)评选结果将于广东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
五、评选奖励
(一)广东省民政厅为各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志愿者、优秀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奖座,肯定其在“牵手行动”项目上作出的服务和贡献。
(二)获奖的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志愿者、优秀单位,有机会接受采访并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举办的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展示活动向社会展示其在“牵手行动”项目中的优秀事迹。
附件1、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志愿者推荐表.docx
附件3、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4、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优秀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5、2020年度“牵手行动”项目评优活动评分标准.docx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