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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9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24 16:33:2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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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91号

  (A类)

省妇儿工委:

  印顺委员提出的《关于大湾区发展应提升多元参与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新格局的提案》(第309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健全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培养本土专业力量。2018年,联合省委编办等12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推动县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县级以上未保机构130家,全省已配备镇(街)儿童督导员1788名、村(居)儿童主任27240名,初步搭建了省、市、县(区)、镇、村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在从化、怀集、佛冈、鹤山开展为期3年的未保机构能力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成效显著。2020年指导广州市增城区率先在全区13个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链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村儿童服务点,有效发挥承上启下服务功能。每年督促各地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00%业务轮训,2020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累计开展儿童专题业务培训1053场次,2020年6月起在全省全覆盖组织儿童保障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省民政厅在广州市从化区采取全省视频形式开展示范性宣讲,带动全省各地组织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6405场次。统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407个镇街社工站服务,服务留守儿童25148人次,困境儿童6936人次,个案救助480例,打通关爱服务“最后一米”。今年全省“社工双百工程”将实现全省镇街社工站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提高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

  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调动更多社会资源。2018年至2019年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雨露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组织在校大学生走进3万户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入户摸排。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动员7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分成15个关爱小组,带动社会公益资金1000多万元,深入15个欠发达地市帮扶15000多名留守和困境儿童。2020年投入160万元以购买服务方式,发动“牵手行动”协助入户摸排和关爱服务精神和智力残疾女童,2021年利用公益慈善资金继续推动“牵手行动”协助摸排和关爱服务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夯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基础。目前省民政厅已拟制完成《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意见》,拟于近期出台。2021年重点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承担建立协调机制具体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继续推进县(区)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全面开通运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2021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重点内容,面向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重点宣讲政府兜底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面向广大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宣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职责,面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和监护人宣讲法定监护主体责任,营造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四、建立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解决儿童福利机构送医难的问题。2021年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省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将于近期出台,探索决定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省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各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根据自身职责,不断细化操作流程,明确任务和责任,解决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到省级医疗机构排队就医的困难,切实保障集中供养孤残儿童权益。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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