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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7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11 09:17:5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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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49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依法健全社区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提案》(第2021007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疫情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指挥下,省民政厅动员全省2.6万个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积极响应,近30万名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坚守岗位、日夜值守,奋力筑牢村(社区)疫情防控阵地。一是指导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各地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指导村(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开展村(社区)防控、宣传、排查、卫生整治等工作。转发《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建立社区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社区防控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工作。下发《关于指导城乡社区应对复工潮精准依法有序开展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协调解决社区工作者人手物资、更加精准科学实施社区防控、组织开展社区互助帮扶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社区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和关爱社区工作者工作”等五大举措。下发《关于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把城乡社区工作者列入重点人群,优先进行疫苗接种。二是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提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实施意见》,对社区(村)“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等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100元至200元标准发放临时工作补助,省财政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助3.34亿元用于发放补助。为10名因公殉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发放关爱慰问金各2万元,协助其中4名符合条件的家属申请民政部关爱补助金各25万元。选树一批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其中20人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1人被追授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三是鼓励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下沉基层开展服务。广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当好防控知识宣传员、疫情排查网格员、心理健康辅导员和紧急求助服务员,全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工作者有2万多人,开通1803条社工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心理援助、危机干预等服务。为隔离人员13.1万人次提供上门送药、送口罩、送粮等紧急求援服务;为独居孤寡老人、困境残障人士、低保低收入家庭、困境单亲家庭等弱势和其他困难群体提供疫情知识宣传、生活帮扶、心理安抚、资源链接、危机干预等专业服务813万多人次。

  下一步,待国家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后,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行修订,更好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社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演练,提升处置效率。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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