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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2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8-21 08:25:4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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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890号

  A类

聂竹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特色发展,助推服务广东创新的提案》(第20200628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科院、深圳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社会工作是奉献爱心、收获希望的工作,广大社会工作人员用自己的勤劳智慧和高尚美德,传递心的温暖,谱写爱的篇章”。我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围绕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主线,主动创新,大胆实践,逐步走出一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路子。社会工作的发展和成就已经获得全社会尤其是社区居民的逐步认可和肯定。特别是这一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人民战争,再次检验了社会工作的价值和重要作用。

  我省社会工作在前十年“量”的积累基础上,近三年开始呈现“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从发展数量上看,目前,我省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9.6万人,开发社工岗位4.8万个。全省年投入财政资金19亿元,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486家,这些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从发展模式上看,从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单一模式,逐步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层政府直聘社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模式转变。如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广州老人院、深圳儿童医院都设立社工部门和专业社会工作技术岗位。两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建设407个社工站,由乡镇(街道)直接聘请1737名社工。从服务领域上看,从早期的民政领域逐步扩大到脱贫攻坚、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多个领域,服务地域也从城市更多转向农村,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助力弱势群体和群众关切,推动了各领域各区域社会工作的平衡发展。从服务对象上看,从原来泛指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社区居民等对象逐步聚焦到真正有需要帮助的留守老人、困境儿童、残障人士及其他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从服务内容和成效上看,从以往偏重简单的表面化、娱乐化活动逐步转变为以解决问题、回应需求为导向的专业服务,力求社工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使得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看到成绩的同时,通过观察分析,广东社会工作也存在三个明显不足:一是发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广东社会工作急速发展的同时,呈现出不均衡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地区问的不均衡,如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不均衡;城市之间的不均衡,如广深莞与其他城市之间;社会工作人才不均衡,如初级人才与高级人才之间;发展模式的不均衡,综合服务成为主流而专项服务被忽视,等等。二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各级社会工作发展协调议事机制不完善,行政资源单一化、碎片化导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没有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力度不大,拓展服务领域的系统性不足。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一线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机构的稳定性。职业评价、岗位开发、激励保障等核心政策突破难度大。三是专业效果不够明显。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者社会认同不足。少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信力不佳、服务能力不高、规范管理不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不够充足、不够稳定,薪酬待遇水平偏低,人才流失严重。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线服务年资较浅,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紧缺,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总体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

  为了突破社会工作发展瓶颈,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支持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发展

  我省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蓬勃发展,十多年的积累为我省社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特别是2007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简称‘1+7’文件),成为全国第一个指导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对珠三角乃至全国社会工作发展具有极大的示范意义。

  (一)支持深圳市社会工作先行示范。2019年12月31日,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一是支持深圳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支持深圳在前海和全市范围研究制定港澳社工从业认证备案、注册的有关政策,为香港、澳门社工来内地就业创业、共享内地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提供更多便利。逐步稳妥推进社会工作领域职业资格互认。支持选派深圳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赴港澳地区和国际进修交流,深化深港澳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服务机构建设和项目实施、实务研究等方面交流合作,扩大资源共享。支持深圳深化深港澳三地社工服务项目合作。鼓励深港服务机构协同开展跨境学童、新赴港澳内地居民和新来深圳港澳居民社会融入、随迁子女成长教育、跨境养老、禁毒、涉罪青少年转介等跨境社会服务。二是支持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深圳在总结过往发展社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方式的改革,研究探讨社会工作的职责定位,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路径,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国社会工作发展做出示范。协助深圳向民政部等部委申请设立高级社工师等级考试分考点。三是支持深圳全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指导、支持深圳通过强化信息公开、健全薪酬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全员持证备案上岗等方式方法,规范社工服务机构监管、提升社会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二)支持深圳市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深圳市先后出台《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标准(试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中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等20余个配套制度和行业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了深圳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的理论体系和价值观体系。同时持续深入推进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2013年,深圳市制定了包括残障、妇女儿童、教育、禁毒、老年、企业、司法、医务、社区等九大领域的社工服务指标体系。2016年,深圳市参与制定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作为民政部行业标准在全国发布。2018年,深圳积极参与民政部《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督导服务指引》的撰写工作。2019年,深圳市成立社会工作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成功申报民政部2019年度民政标准立项。

  (三)支持广州市社会工作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支持广州市在南沙区开展港澳社工在自贸区从业备案试点。在省人大征求广州市民政立法项目的意见时,与广州市民政局充分沟通,做好指导工作。鼓励广州市在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方面加大探索力度。

  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创新发展

  (一)推进粤港澳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可情况。为推进相关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201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8号),对港澳社会工作者在内地的职业资格认可专门做出部署。《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支持港澳社会工作者在粤从事专业服务,允许取得港澳社会工作资格社工经申请备案后,在粤合规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二)推进深港社会工作交流情况。2007年以来,深港两地通过督导、顾问等形式在社会工作领域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为深圳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主管部门紧密联络。深圳市民政部门多次组织赴港考察培训,学习香港社会工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二是聘请香港资深社工来深开展督导。在试点初期,由香港督导传授社会工作理念、实务技巧、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及服务标准等知识和技能,培养本土社工督导人才,建立本土专业社工督导制度。据统计,香港督导为深圳社工共提供了近2万次个人督导、7000多次小组督导、500多次专业培训;培养指导深圳本土督导人才220余人。三是香港来深成立社会工会服务机构。香港新家园协会出资成立深圳市新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服务深港跨境人士及家庭;香港复康会在深圳市盐田区建立深圳颐康院,在开展养老服务的同时,为深圳社工提供养老领域的培训或督导工作,为国内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及督导服务。四是推动香港社工来深执业。2013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颁布《香港社工来深执业管理办法》,通过行业自律管理形式,规定香港注册社工经市社协认证和备案后可以个人身份来深执业。

  三、深化社会工作改革发展

  (一)深化人才使用方式改革,扎实推进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实施。按照《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我省深化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方式改革,2017年以来启动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采取“直接聘用社会工作人才+购买督导支持”的方式,分两批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40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直聘1737名社工。社工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村(居)委协同配合,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与群众同住、同吃、同劳动,与群众建立信任关系。以社区为本、以家庭为单位、统筹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精准识别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服务对象,协助落实国家福利政策,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同时,动员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大力培育基层社会组织,整合社区资源,激发社区活力,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落在社区,成效明显,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广州、深圳市开展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工作。省民政厅将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鳌头镇、温泉镇、太平镇,花都区梯面镇和深圳市福田区香密湖街道、罗湖区翠竹街道、南山区蛇口街道、盐田区海山街道、宝安区石岩街道、龙岗区平湖街道、龙华区民治街道、坪山区坪山街道、光明区公明街道、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等15个镇(街)社工站定为“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单位”,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我省社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探索破解我省当前社会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成效明显。

  (三)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持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水平。我省着重开展社会工作各类专题培训,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工作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实践,组织高质量培训,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静心钻研实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社工实务的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水平。省级开展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民政干部培训班、广东省社工民政政策镇街管理干部培训班、村居干部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培训班、社工实务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禁毒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多期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多次邀请港澳资深社会工作专家来粤交流授课,通过培训有效推动粤港社工合作交流与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建立“省项目办-地市督导中心-社工站”三级人才建设网络,通过开发实务课程、专业知识培训、陪伴式督导、站点互访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社工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水平,开发培训课程5类10项,实施专业知识培训136场7596人次。2019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超过10万人次。

  (四)实施领军人才遴选、评议和优秀案例评选,大力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为增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扎根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区提供服务。在省人才办的指导下,我省开展了2019年度(首次)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和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广东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发放奖励金各10万元,对30个一线社工实务人才(团队)每个奖励6000元-16000元,大力激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

  (五)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驾护航人才建设、岗位开发、专业服务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行动方案》和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办法》(粤民规字〔2019〕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的办法》(粤民规字〔2019〕5号)、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有效保证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和省社科院的意见建议,继续支持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明确定位定性规划长远发展,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推动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实现协同发展,行业自律与法律法规护航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入总结、推广、运用“双百计划”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制度性工作安排。继续推动社会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联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实施“广东兜底民生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和全省村(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二是继续实施领军人才遴选、评议和优秀案例评选,创新完善社工人才引进、使用、评价等各项政策措施,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动搭建粤港澳资格互认平台,从制度上持续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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