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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7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7-06 14:26:1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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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670号

  A类

陈美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完善留守儿童关注度和权益保护的提案》(第2020047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妇联、团省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为目标,推动法律政策措施落实,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整合关爱服务力量,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做好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统一城市和农村孤儿基本生活同一保障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逐年提标,省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每年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各地不得低于全省最低标准。2020年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达每人每月1,820元和1,110元。二是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我省户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2019年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分散供养孤儿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水平。三是统筹其他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和临时困境等其他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确需临时监护的,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照料。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做好留守儿童教育保障。一是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指导各地依托控辍保学电子台账数据持续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摸排和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工作进展月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重点监测县监测,确保我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二是大力改善留守儿童受教育条件。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采取多种途径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学位,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和育人水平,推进“两类学校”达标建设。三是不断提高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小规模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设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补助资金,2018—2020年共投入约22亿元。开始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优先解决好留守儿童在校吃饭问题,积极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共投入8.1 亿元,受益学生139万人次。四是着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招收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近5000人,由培养院校为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学校精准培养紧缺学科人才。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进一步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启动实施银龄教师讲学计划,招募了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安排1.8亿元地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教师专业发展。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差别化分类分档补助,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1000元/月。

  三、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机制。近年来,省民政厅联合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通过试点探索完善困境儿童救助服务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建立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省民政厅牵头,省直2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组织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每年印发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有关工作。市、县两级参照省做法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省财政每年安排1450万元,支持我省中央苏区、少数民族、革命老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二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2018年,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编办等12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要求全省村(居)委会指定儿童主任,乡镇(街道)指定儿童督导员,县以上人民政府单独或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等合适实体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截止2019年12月,全省已指定村(居)委会儿童主任25225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607名,实现了全覆盖,并组织了每年至少1次培训。全省已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00家,担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三是探索高效管用的救助服务机制。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的通知》,在从化、佛冈、怀集和鹤山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通过购买社工服务、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等方式,探索构建发现报告、评估帮扶、应急处置、监护干预机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和信息录入。将留守儿童信息预录业务上线“粤省事”民政专区。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护童之声”24小时热线电话,随时接听和处理农村留守儿童咨询和求助电话。

  四、督促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农村留守儿童面临最大的困境和问题是父母不能陪伴,监护责任落实不好。为此,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的通知》,连续开展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政府监护兜底责任和社会监护补充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要求外出务工父母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留守的儿童必须委托亲友临时监护和照料,并在村(居)委会主持下签订委托监护协议书。民政、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密切与基层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联系,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状况,组织力量开展家庭监护指导,督促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监护不落实、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等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制定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和妇联紧密配合,将及时受理、快速出警调查、应急处置、救助保护、案件侦查、情况通报、监护干预等措施逐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2012年以来,全省共处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当案件37起,刑事拘留16人、行政处罚21人,2019年共查处各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308起,法院审理指定未成年人监护人案件18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17起,有效维护了农村留守儿童受监护权益。

  五、整合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一是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自2017年起在我省19个地市设立了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并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成立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1737名社工发挥驻扎村(居)、熟悉社区的优势,将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服务留守儿童25148人次,困境儿童6936人次,个案救助480例。二是连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雨露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招募广州地区在校大学生作为关爱员,对欠发达地区3万名在册留守儿童实施入户调查关爱服务。三是持续开展广东省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和分成15个关爱小组深入全省15个欠发达地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进行关爱服务。2018年发动社会组织150家,引入社会资金400多万元,直接惠及留守儿童6000多名;2019年参与社会组织共240家,引入社会资金约628万元,启动7个“牵手行动”可持续项目,惠及留守和困境儿童10021名;2020年省民政厅投入资金160万元,参加的社会组织达300余家。四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进基层、进工地活动。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省民政厅还联合中建集团开展7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进工地活动,邀请法律、心理服务等专家为务工人员讲授监护法律责任和监护方法。五是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团省委依托12355服务热线,服务青少年个案2200多个,成功处置166起自杀危机个案,深化“伙伴同行”青年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典型案例92个;实施“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招募1752名志愿者为山区学生授课115万节;持续实施希望工程,到2019年底共资助贫困学生8927人880多万元。省妇联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启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举办“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组织“家庭教育大讲堂”,培训家庭教育工作者12万人次,家长340万人次,通过爱心父母、留守儿童心灵加油站、爱暖童心、母亲爱心邮包等项目,组织妇联执委关爱服务留守和困境儿童。省关工委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香江育才计划”,全省筹集资金5.2亿元,帮扶留守和困境儿童50多万人次;联合有关基金会每年建设100多间“香江爱心图书室”,2019年全省各级关工委组织1.7万名五老担任辅导员、爱心父母;开展“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组织活动1.1万场,教育家长158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总揽,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顶层设计,加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力度,着力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两个条例修订;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我省新一周期儿童发展纲要;完善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若干措施。二是进一步兜牢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保障底线。完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特殊教育、教育资助、医疗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政策,优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三是进一步提高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持续推进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快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帮扶评估、监护干预的关爱服务机制。继续深入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逐步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加强儿童类、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的孵化培育,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五老”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动员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帮扶。四是进一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大力加强普法教育、预防犯罪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实施监护干预,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开展网络环境治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加强文化、出版、旅游、互联网等涉及儿童需求的市场监管,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儿童成长环境。通过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加强“三农”工作和脱贫攻坚,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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