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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04-30 12:42:1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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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432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池晓玲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行村级医养结合,打通广东公共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提案》(第20201004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引导。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专项政策,2018年11月出台的《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单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章节,2019年11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将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加以强调,明确我省将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全省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省级财政共投入3.6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列入资金使用清单予以重点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汕头等地市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全省每个地级以上市城区都建立了至少一家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覆盖全省50%以上的乡镇(街道)。

  三、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一方面,我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设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从2017年起开始运行,依托平台及线下服务机构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安全援助和转介等19种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线上居家养老服务8项,线下服务种类11项。另一方面,各地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湛江等市也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建设。广州市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依托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安通服务、长者大配餐、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护理站等服务及其服务资助线上办理,平台终端覆盖全市11个区、170个街镇以及604个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现了全程监管、综合监管。深圳市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建立起涵盖老年人健康状况、能力评估信息、机构养老信息、居家服务提供信息、政策享受信息等为老服务信息的数据库。

  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省在珠三角和有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养老服务公益创投”改革经验,全省共建有助餐配餐服务点1213个,培育公益创投社会组织超过140家,惠及老年人约70万人次。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云浮市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改革试点并取得可喜成效,如广州市越秀区和惠州市入选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江门市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落实运营补助;汕尾市促进“家政+居家养老”融合发展,成立家政服务超市;湛江市成立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全市居家老人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等。

  五、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供给侧改革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我厅通过制定政策措施,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引入社会资本,将现有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床位升级改造为护理型床位,以满足特困供养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护理需求。同时,我省各地还积极探索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为分散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并为周边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改革试点模式由单一项目向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打包模式转变,将辖区内区域性敬老院、乡镇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等政府举办的供养机构,统筹打包成为一个改革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运营方,统一进行运营管理。2017年11月民政部在云浮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座谈会,总结推广我省改革经验。

  六、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精神,我厅印发《广东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行动方案》《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粤民函〔2020〕273号),完善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建立以县(市、区)和不设区的地市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基本形成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省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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