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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2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04-30 12:22:4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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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411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台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在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持续加强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从2012年起,我省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截止2019年底,举办养老护理管理人员及护理员培训班187期、培训人员达16421人。加强粤港两地养老服务人才交流。自2012年起积极开展粤港两地养老从业人员的合作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广东省养老服务队伍专业素质。每年举办一期全省养老服务高级管理人员赴港实地培训班,每期5天。截至目前,共举办7期,培训人数318人。开展优秀养老护理人员评选活动。2017年组织开展了“福彩杯”——2017广东“老有所依 天使在身边”大型公益活动,通过评选最美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院长、最佳养老机构,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技工院校养老专业建设。近年来,我省技工教育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布局,培养社会养老紧缺人才,助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逐步加强技工院校专业建设和深化校企合作发展。积极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我省现有9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大力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式培训班,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

  三是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出台的《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护理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护理员规范管理制度,不断丰富护理队伍层次,明确护理员职责、服务规范及管理要求等,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加强护理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人员从业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行业组织开展护理员的培养工作,切实增加护理员数量,扩大社会就业,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注重康复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康复护理规范化培训。如佛山市于2015年成立康复护理培训基地,承办社区康复培训,培养康复护理人员。2017年,省护理教育中心与香港社康护士协会合作对62名基层医疗机构护士进行了居家护理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的服务能力。

  四是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等9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和护士进行多机构执业,特别是到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多机构执业,鼓励医护人才在医疗机构间合理有序流动,缓解社区医疗人才短缺的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扩大培养规模,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养老培训“双千计划”,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护理员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按民政部和省政府部署,2020至2022年力争完成每年培训4万名、三年累计培训12万名养老护理员的目标任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扶持,对优秀人才在居住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同时,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宣传报道,树立行业标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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