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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78、2020006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04-30 12:21:5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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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410号

  A类

省教育厅:

  陈惠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创新老年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内涵的提案》、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增加我省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一并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基本构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养。

  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粤民发〔2016〕160号)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一是提升养老机构老年教育水平。充分利用和发挥养老机构的载体作用,在养老机构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的住养老人精神文化需求。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养教一体化。二是整合社区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内,开设老年课堂。三是丰富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文化生活。依托农村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村文化站(文化活动室)、乡村学校等场所,积极开展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利用各方老年教育文化资源,以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乡村特色形式,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实施全省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和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每个地级以上市的城区都建立了至少一家功能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11586个,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向多元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个性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发展,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丰富教育内涵,让老年人老有所教。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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