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272号
A类
省教育厅:
夏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心理健康体系的提案》(第2020068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障网络和机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在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目前,全省已配备儿童主任25225名、儿童督导员1607名,通过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和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等工作,联合多部门健全危机预警和心理干预机制,实时留意辖区内儿童动态,及时为存在心理问题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关爱服务,力争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心理健康更有保障。联合省委政法委等8部门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同时,全省100家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根据未成年人需求,开展生活照料、提供生活技能、心理疏导等临时救助服务。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合理愿望和要求的前提下,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人生态度。
(二)推进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做好青少年心理辅导服务。我厅自2016年来,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407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直聘社工1737人,培育志愿者4.5万多名。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将儿童、青少年作为重要对象纳入服务范围,积极配合妇联等组织开辟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和服务场所,不断提高儿童服务场地的硬件设施水平,让困境儿童活动有场地保障,同时逐步将困境儿童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引入社工服务队伍力度,以儿童服务场地作为社工和志愿者的服务平台和阵地,力推“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整合社工、义工资源,在青少年事务等领域共同合作,为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认知纠偏、压力化解、情绪调控、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成长辅导、权益维护、资源链接、社会融入、行为纠正等专业服务。
(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的良好局面。积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与各类关爱保护活动。组织开展“孤儿圆梦红包”、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项目,不断扩大关爱保护阵地,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协调配合,更广泛地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教育培训、维权等帮扶服务,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积极开展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并为社会组织深入基层关爱帮扶留守和困境儿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组织在帮教助学、成长教育、心灵关怀、医疗帮扶、扶贫帮困、优化环境、公益倡导等方面提供关爱保护服务,通过宣传教育,防止抑郁、轻生等消极悲观情绪在这类特殊青少年群体中出现和蔓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儿童福利领域的牵头作用,建章立制,统筹协调解决儿童福利工作的人、财、物及其他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推进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儿童福利工作范围,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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