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04-10 09:26:5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89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0〕267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莫伟琼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实施老年痴呆症早期识别免费筛查的提案》(第2020055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和老年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以老年人及其家庭为对象,积极维持和改善老年人的社会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一是成立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2019年5月,我厅指导成立了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简称“老年专委会”),并结合广东省老年社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老年专委会积极引导我省老年领域广大社会工作者和机构,利用长者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鼓励链接资源,多渠道开展包括老年痴呆症早筛在内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截止到2020年2月底,老年专委会吸纳单位会员36个,个人会员7个。二是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统筹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自2016年来,我厅先后在全省19个地市407个乡镇设立社工服务站,直聘社工1737人,打造一支有情怀、熟政策、懂专业、善服务的基层民政社会工作队伍,为包括老年人群体在内的群众提供专业服务,实现民生保障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据统计,“双百计划”实施三年多来,有387个社工站开展过针对老年人的服务活动,举办了近2000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其中在当地镇街敬老院或福利院开展活动833场,共服务老人近10万人次,其中服务留守老人20966人,疫情期间为独居或孤寡老人开展相关针对性的服务10347人次。三是加强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我厅充分发挥在社会工作政策创制、队伍建设、服务推进、发展保障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积极推进老年人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开发,逐步建立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加大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病情筛查等方面的服务。四是加强养老服务建设发展。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积极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完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长期照护服务力度。鼓励发展包括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照护服务需求。提升为老志愿服务,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和老年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总结推广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的经验做法,统筹整合民政各类服务性资金资源,采用直接聘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方法,逐步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充分发挥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作用,为包括老年在内的群体提供优质化、个性化的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