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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5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9-04-26 17:14:4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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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849号

  A类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邓文基委员提出的《关于协助退休老人防范商业欺诈的提案》(第2019075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防范老年人被商业欺诈,我厅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对全省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计划项目和幸福院等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开展排查整治。

  二是加强对养老服务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严禁假借养老服务名义,利用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保健品推销和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开通12349民政服务热线,鼓励社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积极举报向老年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线索,提供违法行为证据,及时报送市场监管等部门。

  四是印发了《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自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通知》,部署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对民政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组织进行排查,严肃查处利用行业组织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要求各行业组织要发挥社会组织正面宣传作用,积极向会员企业和社会群众普及“保健”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禁止社会组织开展对保健品进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会员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需得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认可方可进行;对于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目前,各地民政部门都已转发省民政厅文件,并出台相关落实政策,组织排查小组在本地辖区内开展排查工作。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等保健品相关社会组织也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建立失信黑名单,对分支机构和会员企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

  五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牵头组织第四组督导工作,对湛江和茂名开展了专项督查,并撰写了督查报告。

  六是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引导。近日我厅在官方媒体和广东主要媒体刊发了《广东省民政厅部署落实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专题报道,加强对整治“保健”市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对机构住养老人和居家、社区的老年人进行宣传引导。湛江市民政局发布了《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市场欺诈和虚假宣传常用的九个套路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提醒广大老年人谨防保健品销售市场9大套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注意事项。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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