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5〕1019号
〔B〕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经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社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团省委,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养老服务结构、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议
今年2月,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该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县(市、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培训、示范和统筹规划;在街道(乡镇)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开展社区(村)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社区(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提出各地要通过政策扶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服务单位,兴办或运营老人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通过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发掘社会闲置资源、共享机构养老部分服务、综合利用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等方式,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增加养老设施的规模、扩展养老服务功能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近年来,各地也在不断的探索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的模式,如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2013年1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广州市金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其日常运作和管理。该中心根据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有日间护理、居家照顾、社区饭堂、康复保健等多种服务,使老人能够得到全面照顾,继续在熟悉的社区内安享晚年,保持与家人及社区的联系,促进其身心健康,并籍此减轻家庭的压力。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于2012年11月开始投入使用,目前由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运营,内设有日间托老室、医疗护理室、康复室和配餐中心等功能室。中心制定会员管理制度、运营方案、康复器具使用说明和管理制度,根据辖内长者的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日间托老、配送餐、保健康复、生活照料服务。
二、关于科学界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的建议
我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广东省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粤民基〔2012〕9号),要求稳步推进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即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建有社区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依托街道、社区平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代办代理服务,包括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论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建立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储蓄记录档案等工作。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茂名等6市建立了地区性家政服务公益性信息平台,提供居家养老等多种家庭服务。
目前,在全省城市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理疏道、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于一体,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一是服务多元化。从满足老年人生理、心理、社交等方面的需求出发,开展多元化服务。如助餐服务,通过低偿保本的办法,为老年人提供包月和临时就餐相结合的餐饮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日间护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保健服务,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老年人测血压、测血糖、按摩、保健、饮食照料等;家务助理,为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等。二是服务专业化。以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队伍、义工服务的模式,通过机构社工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引入“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评估老年人在服务方面的需要,分析每位老年人面临的问题,提供细致入微的个案服务。三是服务普惠化。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组建各类兴趣小组及互助性小组,由中心的专门社工负责管理,增强老年人与社区的联系,激发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四是服务便捷化。通过综合家居服务队、为老年人安装平安通、开通QQ群及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化的服务。打造了具有广东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发展。
三、关于加强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职业教育培训方面。据统计,目前全省有38所本科院校、39所专科院校、6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办养老服务和管理相关专业。2013年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本科院校在校生为25118人,招生7682人,毕业生4783人;专科院校在校生为19767人,招生7214人,毕业生4460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为103665人,招生14291人,毕业生17867人。同时,每年依托职业院校开展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训近10万人。对养老服务人员实施技能晋升补贴制度,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实行“每提升一次技能等级可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优惠政策。至2014年底,我省开展养老护理员鉴定18997人、获证16673人。同时,我省连续几年举办了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其中,2014年举办的“添宁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吸引了来自广州等8个城市40支队伍参赛,92名参赛选手获得国家二级证书,8名选手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不仅展示了我省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风采和技术水平,也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取得了良好效果。
社工服务领域方面。近年来,根据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央19部门颁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我省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制定出台《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六支主体人才之一,把“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作为反映社会服务总量和专业化程度的指标,并纳入《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广东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定位为全省社会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并以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已超过30所高等院校设立社工专业,每年培养1000多名社工专业毕业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3.3万人,约占全国五分之一;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费用累计超过30亿元,社工岗位1.3万余个。全省已建成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近700个,其中东莞、中山两市实现镇街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广州每个街道至少建立一个家庭综合中心。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超过780家,如江门市开展“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5家民办社工机构承接镇街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项目,分别得到20万元的硬件改造资金和10万元的运营管理资金;肇庆市端州区、江门市蓬江区等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行政府委托、专业社工机构运营。省民政厅联同省文明办、团省委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推动设立“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省级观察点,鼓励社工专业人才以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为载体,有效壮大养老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也推动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常态化。
四、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与资本投入的建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各地要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给予建设支持和运营补贴;对采用公建民营方式的,应给予运营补贴,对租用闲置公房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应给予优先承租。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均已出台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如广州、深圳市对民办养老机构每张新增床位资助15000元;对养老机构内凡收住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经评估每人每月给予100-300元的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其他各地也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有效地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我省的养老服务水平。
感谢你委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亮 8335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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