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5〕1040号
〔B〕
邓学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提案收悉,经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规划思维,把社区养老设施纳入规划指标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今年2月,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明确提出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指标0.1-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地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开展《广东省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的编制工作,为城市规划中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关于政府引导民间企业参与社区养老设施的营运,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在这方面,也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通过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和引导民间企业、社会团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各地不断探索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的模式,如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2013年1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广州市金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其日常运作和管理。该中心根据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有日间护理、居家照顾、社区饭堂、康复保健等多种服务,使老人能够得到全面照顾,继续在熟悉的社区内安享晚年,保持与家人及社区的联系,促进其身心健康,并籍此减轻家庭的压力。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于2012年11月开始投入使用,目前由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运营,内设有日间托老室、医疗护理室、康复室和配餐中心等功能室。中心制定会员管理制度、运营方案、康复器具使用说明和管理制度,根据辖内长者的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日间托老、配送餐、保健康复、生活照料服务。
三、关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督和扶持力度
省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制定了《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老年福利机构建设,完善社会服务网络等内容;省人大内司委于2014年结合制定《广东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立法前期调研,并建议常委会加快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立法研究和完善,及时对《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对养老保障的责任主体、范围、方式及养老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管理机制等内容作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家支持和促进养老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二是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四是养老机构如果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其取得的接受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符合条件的收入可列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五是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六是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养老机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时,2014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的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4〕3475号),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固话月租、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等优惠政策措施。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及内司委连续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重点建议督办及跟踪督办等形式开展对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并取得一定实效。
四、关于整合社区资源,分类对待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广东省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粤民基〔2012〕9号),要求稳步推进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即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建有社区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依托街道、社区平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代办代理服务,包括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论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建立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储蓄记录档案等工作。
目前,在全省城市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主要开展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理疏道、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等各类服务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一是服务多元化。从满足老年人生理、心理、社交等方面的需求出发,开展多元化服务。如助餐服务,通过低偿保本的办法,为老年人提供包月和临时就餐相结合的餐饮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日间护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保健服务,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老年人测血压、测血糖、按摩、保健、饮食照料等;家务助理,为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等。二是服务专业化。以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队伍、义工服务的模式,通过机构社工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引入“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评估老年人在服务方面的需要,分析每位老年人面临的问题,提供细致入微的个案服务。三是服务普惠化。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组建各类兴趣小组及互助性小组,由中心的专门社工负责管理,增强老年人与社区的联系,激发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四是服务便捷化。通过综合家居服务队、为老年人安装平安通、开通QQ群及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化的服务。打造了具有广东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发展。
五、关于建设我省的专业养老网站,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和服务需求信息系统,建设以网络为支撑的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并与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如:《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行办法》配套网上办事平台,为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公平、公开、便捷的轮候服务。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茂名等多个市建立了地区性家政服务公益性信息平台,提供居家养老等多种家庭服务。省地税局利用门户网站,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使养老服务机构及相关纳税人准确掌握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跟踪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加强对各级地税部门的指导,及时解答各地在政策执行中的口径、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疑问和困惑,对全省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的统一和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我省的养老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亮 8335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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