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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50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5-10-30 11:00: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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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5〕833号

民建广东省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构建广东省“梯度型”养老模式的提案收悉,经会省社工委、省经济和信息化、省卫生计生委委,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年龄结构进行“梯度型”养老模式的问题

  我们非常赞同你们提出的70岁以下、身体较为康健、生活自理能力较强的老年人更适宜社区居家养老,70岁以上、活动不便、生病频繁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建议。截至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94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3.4%。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170万。根据广东省老年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我省制定了《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粤民福〔2011〕51号),提出: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近年来,为构建梯度型的养老模式,我们一方面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在2005年初启动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慈善捐助等方法,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养老服务设施以及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社区就业服务功能,建立和培训了一支为老服务专业队伍,面向社区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到户服务。2010年以来,我省每年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00万元,在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活动,要求每个地级以上市城区都建立了至少一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截至2014年底,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部、服务站)1711个,日间照料机构130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7%,农村70.6%。

  同时,我省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出台《创建广东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实施方案》(粤民福〔2012〕32号)着力打造我省示范性养老机构;二是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各地也纷纷出台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二、关于健全多标准医疗服务体系问题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健康养老相关工作,探索尝试根据老年人健康需求提供“医康护养”相结合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服务机构149家;设有养老、医疗一体化的护理院8家,康复医院35家,设置老年病科或老干科的医疗机构共150家,设有临终关怀床位的医疗机构共161家。全省共有卫生院12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89家,村卫生室28767家。我们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健全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一是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2013年9月,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2013〕73号),在全省36个县(市、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式的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2015年1月将试点地区扩大到57个县(市、区);3月份,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卫〔2015〕26号),在57个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引导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二是推动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我省鼓励、指导公立或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院,只要达到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即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我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延伸服务,包括医疗巡诊、查房及双向转诊服务。三是鼓励举办护理院等延续性机构。我省目前正在加快落实机构放开、执业放开和医保放开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尤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资源稀缺领域,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延续性机构,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关于提高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的问题

  目前从事社区服务的专业人才主要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近年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省社会工作顶层制度设计初步完成,继续教育、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政策相继出台,逐步形成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的制度框架。目前,全省已超过30所高等院校设立社工专业,每年培养1000多名社工专业毕业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3.3万人,约占全国五分之一。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费用累计超过30亿元,社工岗位1.3万余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超过780家。社会工作服务覆盖老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精神卫生、教育辅导、民族宗教、职工帮扶等领域,逐步成为深受广大基层百姓欢迎的新型专业化社会服务。我省在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主要做法:一是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推动政府购买养老社会工作服务。目前,我省已建成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近700个,其中东莞、中山两市实现镇街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广州每个街道至少建立一个家庭综合中心。二是推动公办民营,引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如江门市开展“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5家民办社工机构承接镇街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项目。三是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省民政厅联同省文明办、团省委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推动设立“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省级观察点,鼓励社工专业人才以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为载体,有效壮大养老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也推动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常态化。

  四、关于建立养老信息共享平台,打造“养老一卡通”的问题

  2014年8月,为落实民政部出台《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70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民政厅联合转发该文,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了相关贯彻意见。要求各试点单位参照《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建设街道电子政务平台,并将服务端口向社区延伸,统筹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形成“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作”的运行模式。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础上优先发展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特色服务。

  2014年12月,我省出台了《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设政务服务“一卡通”,开发集社保、民政、卫生计生、公积金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政务卡,你们提出的“养老一卡通”将来可以与其结合到一起,实现多卡合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今年2月,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明确阐述了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今后,我省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机构的建设,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省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养老服务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老年产品用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成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感谢你委对养老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露  833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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