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为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50848号《关于将帮扶工作纳入政府保障体系的提案》的主办单位。经会省编办、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团省委、省残联,就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重点工作有序进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低保标准标准随经济发展而逐年增长,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应保尽保。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稳步推进,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发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案全面推进。2015年1月省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制度正式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制度不断健全,构建了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等具有广东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标准逐步提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学生资助。城乡住房保障制度成效明显,配套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机制逐步形成,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效果显著,年度减贫任务全面完成,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贫困村民生保障明显改善,贫困村社会建设得到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稳步推进,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制度逐步健全,经费得到保障。农村残疾人、孤儿、流浪人员等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工作措施不断强化。成立了广东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开发了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核对与传统调查方式相结合核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解决财产因隐匿性大而难以核查的问题,确保核对结果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受理和转办社会救助业务,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底线民生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建立考核监督制度,底线民生保障、就业、住房保障等工作纳入了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范畴,全程跟踪、强化督查、严格问责,确保落实。
下一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提升保障水平;继续巩固完善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困难以及大病群体的医保工作,不断创新就业援助服务手段;推进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加强住房保障分配及运行管理,深化老旧房和危房改造,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不断做好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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