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省民政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全省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厅党组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厅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结合民政实际,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为全省民政部门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民政执法公平正义、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实施厅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集中学法活动至少2次,以及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广东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要求”等内容纳入全省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2023年结合主题教育,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二)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重要内容,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厅党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厅党组会议和厅务会议专题学习《立法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4次,全面落实《广东省民政厅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多次专题研究厅法治工作,听取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报告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全厅公务员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三)严格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
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筹推进我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广东省民政厅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各项要求。一是不断推进民政立法及制度建设。印发《2023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将修订《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申报为省人大2024年立法项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废止及延期厅规范性文件各1件,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2023年全省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培训班。公布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狠抓落实。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水平,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研究制定《关于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动综合救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着力促进社会救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弱有众扶。
(四)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更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事项的维护设置,包括事项目录主项注册认领、子项拆分认领、实施清单的编制,事项迁移、行使层级变更,定期排查设定依据失效、重复设定、规范要素内容缺漏、缺少实施清单等情况并及时调整;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相关要求,起草《关于委托实施基金会登记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冠名各地级以上市(含县)行政区划名称的基金会登记审批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实施。二是推进基本民生保障更有力。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完成提标任务,同时对444万名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不断健全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政策,有效保障了160多万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全国率先实施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全面提升孤儿照料护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儿童福利机构送医送教服务,惠及儿童1133人。三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更有序。2.8万“双百”社工累计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超过1500万人次,主动发现潜在的服务对象并协助落实相关民生政策超过20万人,发展社区志愿者约120万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000余个,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约2亿元。建立慈善帮扶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机制,省、市、县动员349个社会组织、630个慈善项目加入全省慈善帮扶资源供给信息台账,进一步动员、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帮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全省社会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14836个,实际招聘8639人,并推动14743家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岗位48320个。“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在阳东区开展以来,已有114家社会组织与镇村建立联系,签署了意向性合作协议25份,共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公益慈善等项目75个,涉及项目资金约2.1亿元。四是推进基本社会服务更有效。推动省委办、省府办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年全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440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年度目标,“长者饭堂”数量达3431家,新增1030家,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提升照护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0.41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7.22万张,占比为72%。启动“乡村著名行动”,开展推动街路巷命名和标准地址采集专项工作,认真排查“有路无名”情况。2023年全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128847对(其中跨省结婚登记41674对、离婚登记11685对;省内跨市结婚登记64048对、离婚登记11440对),居全国试点省份办理量首位。组织开展民政部门管理的网络祭扫平台排查整治,未发现突出问题。
(五)全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律依据,行使职权具体部门、执法人员以及执法结果均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为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年度组织了3次行政执法证线上考试,并完成2次行政执法证申领流程,在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上注销3位退休人员证件信息并收回失效证件。三是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专业化。申请上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年度工作并公开检查结果。组织厅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度民政法治培训及行政检查现场教学。本年度省民政厅没有出现行政执法行为因违法违规而被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判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等情形。
(六)全面提升民政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广东省民政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建议。落实《广东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广东省民政厅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合同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七)持续提升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水平。
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矛盾化解制度,推动信访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转介衔接。全年办理4宗行政复议案、1宗行政应诉案,全部胜诉,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及时,实体处理合法、公正,做到案结事了。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强化案例分析指导。落实《广东省民政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2023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从依法治省的高度出发,从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目标出发,从提高民政人法律素养的需求出发,切实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切实抓好跟踪落实。出台《广东省民政厅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向遍布全省城乡社区的社工下发广东省民政厅普法学习手册电子版,让他们上门为困难群众宣讲政策,帮助他们落实民政惠民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联合广州市民政局,共同参与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发动各地城乡社区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法治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宣传宪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有待完善之处。2024年,省民政厅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全力推动我省法治民政建设更上新台阶,助推广东民政工作不断走在全国前列。
(一)进一步加强民政法规、制度建设。继续跟进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修订相关工作,开展立法项目调研,新出台一批内部规章制度,确保民政各项业务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
(二)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作用。落实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试、依法决策等制度,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民政执法建设,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整改。
(三)继续发挥好法治支撑作用。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好立法草案、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四)深入开展民政法治研究工作。根据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协同发展、开创综合社会救助新路子、提高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制度建设的研究,推出一批可实现政策转化的研究成果。继续做好“八五”普法相关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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