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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11-14 09:50:0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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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学会、广东科学创业研究会:

  经查证,你(单位)2016年度至2017年度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8年度至2022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从重”裁量档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东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者国家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

  202311月1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595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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