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打造我省“旅居养老”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旅居养老”示范基地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候选基地自荐、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及审核组复审等程序,拟认定广东省“旅居养老”示范基地1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广东省“旅居养老”示范基地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署真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共7天)。
联系电话:020-85950823。
附件
拟认定广东省“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名单
(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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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