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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按照《省委农办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荐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函》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选取民政领域基层治理较好的行政村作为典型,推荐1至2个候选案例,于6月1日前将有关推荐案例材料(含《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申报表》、案例正文、照片)通过纸质件、政务邮箱、粤政易等方式报送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以便择优推荐申报。
附件1:关于推荐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函.pdf
附件2: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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