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办函〔202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杨村社会福利院:
根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民政部信息中心关于印发〈“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部署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省民政厅制定了《广东省部署推广“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广东省部署推广“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民政部信息中心印发的《“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部署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在我省全面落地推广应用,提升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
组 长:聂元松
副组长:张东霞、郭金链
成 员:余 莉、程红伶、黎 勇、崔清波、刘 聪、张 杰
(二)职责分工
养老服务处: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数据填报、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收集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并反馈民政部信息中心。组织做好系统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政务服务中心:协助解决养老服务处在部署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做好系统、数据间的互联对接,协助做好系统填报、系统维护等工作。
地级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养老、信息化业务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重点解决本地区在系统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本级业务办理和相关数据填报、更新、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数据填报、更新工作。
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各级民政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数据填报、更新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内部协调流程。对系统运维、系统互联互通、系统填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由政务服务中心与部信息中心沟通解决。涉及系统业务相关问题由养老服务处与政务服务中心沟通解决,未能解决的请养老服务处领导与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协商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报分管厅领导出面解决。
2.对外协调流程。与各地养老业务部门协调、系统填报的业务问题由养老服务处与各地业务处(科)室协调沟通,涉及技术问题由政务服务中心配合。仍无法解决的,由养老服务处领导与各地分管局领导沟通解决。对困难较大的,提请分管厅领导出面督促解决。
(四)相关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部署推广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牵头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系统尽快在全省范围内落地应用。
2.统一数据来源。明确养老数据报送只有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一个通道,养老服务处将定期对各地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直接提取相关数据作为评估依据,不接收其他形式提交的关于数据结果的书面报告。
3.逐月调度纳入考核。每月进行系统填报、更新情况,重点考核填报率或更新率,强化督促检查,适时现场抽查,抓好工作落实。
4.建立会商机制。养老服务处与政务服务中心组成联合专班,定期及时会商工作进展,完善工作措施,精准指导各地抓好落实。
二、整体计划
(一)总体安排
按照民政部确定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年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统筹推进、分阶段实施、分类指导、各个突破的总体方案推进系统部署应用工作。2021年12月底,实现全国养老系统上线实际运行,能够实现数据填报、报送、更新、统计分析等功能。
(二)月度计划
1.4月底前,完成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服务机构等用户的账户开通,初步开展数据填报、核查等基础工作。
2.5月底前,养老服务处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对市级、县(市、区)级、养老机构等用户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市县可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培训,确保系统培训到所有填报使用人员。
3.6月底前,完成养老机构数据填报、核查等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逐级部署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数据应填尽填、如实填报。
4.10月底前,完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5.12月中旬,各地民政部门要完成所有数据填报与比对核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是为养老事业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系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工、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二)加强人员保障。各地工作专班负责同志统筹协调人员配备,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跟进落实。对于关键技术人员存在暂时性缺岗、离岗等情况,要及时调度安排,弥补岗位空缺。同时,各地要压实人员培训责任,自行组织系统填报使用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全面提升系统填报使用人员的操作技能,了解并掌握系统功能和业务办理流程等。
(三)加强数据核准。各地要依据《全国养老服务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切实做好数据统计、更新工作,对养老机构填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对标对表,确保数据无一错漏。要注重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质量,提高工作效能。省民政厅将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定期核查各地市提供的相关数据,并对工作未落实到位地市进行通报。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