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1212号
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省民政厅负责省级慈善信托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2020年度检查名单现经“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得出,通过随机抽取软件抽取你单位为检查对象,抽取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董莹、四级调研员谭琭为执法检查人员,执法证号分别为O063676、O064136。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信托财产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履行信息公开等情况。
检查对象需准备的材料:
(一)信托文件;
(二)历年来工作报告;
(三)各项规章制度;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五)慈善信托产品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成立日期、到期日期、投资标的、产品类别、至2020年10月31日的资产规模等);
(六)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履行信息公开情况佐证材料;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三、检查步骤
(一)书面自查。被检查慈善信托受托人收到检查通知和广东省慈善信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后,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结果。
(二)听取汇报。检查人员到慈善信托受托人注册地址听取情况汇报。
(三)现场检查。查阅慈善信托有关材料;查看信托财产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四)结果公布。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五)依法查处。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省民政厅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东省民政厅提出,由广东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你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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