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4〕199号
谢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年人“走出去请进来”部分配套措施,助推银发经济的建议(第1745号)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围绕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重点解决好老年人在便利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政策,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将适老化、无障碍设施纳入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完善类”改造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增设电梯,要求各地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宜改即改,不断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生活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系统推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函》,指导各地以居住社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包括无障碍环境在内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发布《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制定《2024年无障碍设施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残障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合理配建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小区提升社区养老公共服务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地扎实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摸排,积极推动无障碍市县村镇、社区创建等工作,指导深圳市和信宜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2020年至2023年,我省纳入中央资金支持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新增安装814台电梯,对1015个小区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二、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为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提出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加强舒适宜居养老环境建设等措施,明确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推进住宅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同步制定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共同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广东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改革任务清单》,提出解决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支付、办事等四方面“不适老”问题具体任务措施20项,目前所有任务措施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三、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近两年,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以家庭医生签约模式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适宜、可及、安全、有效”原则,将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作为家庭签约服务优先保障对象,持续加快发展老年居家医疗护理工作,探索家庭病床长效管理机制,并根据服务对象年龄、罹患疾病和残疾情况等因素,分类提供预约上门巡诊服务。同时,大力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和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两项试点工作,为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以及失能失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及残疾人等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推动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895家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243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11家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社会力量举办的规模化、连锁化护理站(护理中心)70家,老年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持续增加。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省发展银发经济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示范创建,进一步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出行和基础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增进老年人福祉。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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