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陈淡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各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我省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兜底民生服务需求,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民政部的关怀指导下,自2021年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深入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用两年时间在乡镇(街道)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在村(居)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点,打造一支近3万人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全省数百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总体推进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东建成并运作社工站1629个,如期实现全省社工站100%全覆盖的既定目标。1.4万名“双百”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2021年,“双百”社工共为40余万户、90余万人建立服务档案,联系服务群众560万人次;协助1.8万多名困难群众享受应有的政策福利,开展个案服务2.3万个,发展村(居)民志愿者超过61万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133个,链接慈善资金16455万元,协同解决社区事务2万多项,社区活动参与107万人次。
特别是2022年以来,“双百”社工发挥熟悉村(社区)、群众信任的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体的摸排力度,重点是生活困难的确诊患者、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和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多渠道掌握他们的物质、心理、社会等方面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积极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帮助排忧解难。疫情期间,“双百”社工联动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等,共走访探望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126万户,服务近850万人次。
二、资金安排情况
省委、省政府将“双百工程”作为“十四五”期间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重大项目,列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纳入乡村振兴系列重要文件和重点考核指标。省级财政为支持该项工作,2021-2022年,省财政专项安排实施“双百工程”补助资金7.67亿元,其中2021年安排2.81亿元,2022年安排4.86亿元,比2021年新增安排2.05亿元。鉴于“双百工程”工作主体责任为地方,属于地方事权,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按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数量、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数量,并充分考虑地方财力等因素分配,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粤东西北12个地市,惠州、肇庆市及江门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实施该项工作,珠三角地区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
同时,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21〕129号),明确规定兜底民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和管理,以及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双百工程”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将努力实现村(居)社工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社工人才数量将翻一番(达到近3万人)。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全面统筹资源,大力支持“双百工程”建设,并在省级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分配中,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级财政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因素,合理做好资金分配工作。同时,紧扣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四个环节,把乡镇(街道)社工人才打造成为搜寻者、贴心人、服务生、守护者,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打造成为新时代兜底民生服务的“核”动力和“芯”平台,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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