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大建议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0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08 15:41:5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21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1〕171号

省委统战部: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冯仪等代表提出了关于理顺侨村管理体制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据核,鹤山市双合镇有13个侨村,户籍人口共536户1620人,户籍均为非农户口,主要分布在先庆村委会和合成村委会辖区。我厅经会江门市、鹤山市民政局,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开发,以地缘为主、户数服从地缘”的原则,支持冯仪等代表提出的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五条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程序为:双合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鹤山市民政局审核后报鹤山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30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