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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06 08:46:0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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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24号

省军区:

  方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把国防动员建设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去的建议》(第182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建设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防建设的决策部署,助力国防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国防动员建设。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动员潜力统计调查。收集社会组织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各类资源的现存状态、发展趋势和军事价值等情况,为规划、计划动员准备与实施提供基本依据。2020年组织20家社会组织参加广东省军区开展的国防潜力调查座谈会。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国防观教育。将国防教育纳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教育体系,有计划地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以国家安全形势、国防政策制度、国防责任和义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提高他们的国防观念和支持、参与国防活动的积极性。

  二、规范涉军社会组织活动,助力国防动员建设。按照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局《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2020年7月我厅联合省军区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社会组织涉军事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截至2020年9月共排查出名称涉军社会组织9家;涉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1100人(家)。其中,已退出社会组织人员530人,单位9家。规范涉及军队名称社会组织申请成立审批程序、涉及军队(单位、人员)加入社会组织审核程序、完善涉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实现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军队部门三方监管的常态化管理模式。

  支持引导我省涉军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国防动员建设。截止2020年12月,全省已登记“军民融合发展”社会组织5家,“拥军”社会组织75家。相关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广东省国防知识产权转化试点,国防知识产业申报、应用研讨等方面开展业务活动,探索军民融合服务平台新模式。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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