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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1-04-22 17:01:4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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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97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陈日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老年卫生保健体系,助推医养结合进一步落实的建议》(第1768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国家医养结合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出台了《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文件,全省各地也积极围绕老年健康、医养结合服务等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其中养办医225家、医办养85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187家,86%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100%的医疗机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超过1万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共为近600万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6.4万张家庭病床。广州、深圳、东莞、江门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19个县市区被列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10个单位和机构被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典型,3个县(区)、16个街道、7家企业分别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示范街道、示范企业。同时,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全省共有17所本科高校、28所高职院校、35所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超过9万人;借力“南粤家政”工程,大力实施养老护理员“双千计划”和养老管理人员“技能、德能双训”公益培训计划,累计组织培训逾7万人次。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大力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提升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综合连续、城乡覆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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