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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报送省人大代表建议推荐选题参考材料的函

2017-03-20 15:21:2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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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7〕511号


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根据《关于请协助提供省人大代表建议推荐选题的函》(粤常办函〔2017〕67)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厅推荐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参考选题及推荐理由和2017年工作重点报送你们,请参阅。

附件:1.省人大代表建议参考选题及推荐理由

          2.省民政厅2017年工作重点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3月10

附件1

省人大代表建议参考选题及推荐理由

一、省人大代表建议参考选题

规范地名管理,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二、推荐理由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有关会议和有关批示多次强调规范地名管理,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等工作;今年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民政部对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作出部署;目前,我省各地存在“大重”地名现象;2007年省人大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需要结合新形势新问题进行修订。


附件2

省民政厅2017年工作重点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完成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医疗救助提标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办法,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完善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建设,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工作经费工作力量。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评价。

、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牵头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贯彻实施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修订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做好新灾应对工作,指导帮助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扎实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养老床位建设,力争养老床位达到43万张。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院设立许可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实施全省养老机构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四、稳步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突出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工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落实福利彩票巡视整改要求,健全公益金使用管理全流程监管机制。完善孤儿保障制度,拓展“明天计划”实施范围。深入推进慈善法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健全完善慈善信托制度。深入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做好“中华慈善奖”广东慈善人物推荐工作。

做好新时期优抚双拥安置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以及民政部有关优抚双拥安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服务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学习借鉴惠州经验,全面建立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全面运行优抚工作区域协调机制。继续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作。落实烈士申报审核评定联审制度。抓好优抚事业单位项目、能力建设。做好退役士兵、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各项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加快部队军休干部、伤病残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进度;出台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开展全省军休干部庆祝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大力支持部队改革建设,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制定“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村民小组、村(居)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指导意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和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全面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延伸到社区(村)。指导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乡镇(街道)服务创新工作。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九有”规范化建设。编制和实施广东省社区服务“十三五”规划,着力建设家庭服务中心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智慧社区。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现省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召开全省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现场会。突出监督管理政策制度创设,促进监督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整体化建设。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监管和品牌培育。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改革。开展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百千万”社会组织人才建设计划共建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

、规范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科学规范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管理。抓紧完成全国地名普查外业调查与内业整理任务,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研究制定地名管理行政执法规程。加强地名法规和地名文化宣传。完成省、市、县、镇四级界线年度联检任务,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提高相关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推动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统筹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改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照料模式,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落户问题。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工作,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的具体措施。推进制订《广东省“十三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修订《殡仪馆等级认定标准与认定方法》。进一步完善殡仪馆(火葬场)和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推动跨县区办理婚姻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十、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全面发展。全面启动粤东西北地区“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意见,培育一批稳定的、扎根一线的服务人才制定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公信力建设标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落实部省合作事项,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研究起草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

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出台《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督促各地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扎实推进“银龄安康行动”。配合做好2017年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监测调查。加强老龄工作宣传。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继续做好第十四期“银龄行动”工作,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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