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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6-06-20 09:52: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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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61054

                                   B

周晓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十三五”专项规划问题

  我省积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就“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确提出“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等规划目标和任务。目前省民政厅草拟的《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意见,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明确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健全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等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关于研究出台财政金融刺激政策问题

  我省认真落实《民政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积极为我省一些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发放低息贷款,重点打造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同时广东省还引入保险资金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开发满足老年人保障需求的健康养老产品,实现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健康服务业机构或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增加养老健康服务资源供给。各地要积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遵循依法、稳健、安全原则,以出资新建等方式新办医疗、社区养老、健康体检等服务机构,承接商业保险服务。”

  三、关于强化工作机制和责任考核问题

  自2011年起,为切实掌握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市民政部门按季度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内容覆盖养老机构数、养老床位数、财政投入情况、福彩公益金投入情况、补贴情况等多项工作情况,并做好评估考核工作,建立了年终评估考核及通报的工作机制。同时,定期组织督查组,加大对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的检查、评价、问责力度。

  下一步,我省将从两个方面加大力度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一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在科学发展观考核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考核范围、内容、形式,细化并量化考核指标,使考核工作更具有操作性。二是认真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将推动有立法权的地级市把养老服务纳入行政法规的方式方法,完善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并围绕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问题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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