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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5-06-15 11:33: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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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5〕954号

俞雪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按省人大的交办意见,就涉及我厅业务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解决好失能老人养老的问题,我厅结合工作职责,主要做了如下一些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支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院,并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鼓励部分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以小综合、大专科方式增加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床位。协助二、三级综合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完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家庭病床,提供入户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机构247个,床位5.96万张,收住老人3.49万人。养、护一体化的护理院8家,康复医院35家,设置老年病科或老干科的医疗机构共150家,设有临终关怀床位的医疗机构共161家。二是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银龄安康行动”,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三是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及80岁以上老年人津贴制度,切实完善好我省养老服务体系。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的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失能老人养老难的问题,为老年人谋取更多福祉。一是继续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要求各地统筹布局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对内服务的医务室,鼓励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二是继续做好“银龄安康行动”。加强联合督导,力争全省低保、五保的老年人群实行全覆盖。

  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朋 020-8319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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