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建﹝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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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霖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以社区建设为中心,推进宜居城市和幸福广东建设的建议(第1374号)收悉。经会省卫生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如今城市基层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区人”,基层社会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逐步将社会管理服务重心下移,进一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健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粤机编办〔2011〕37号),加大社区卫生投入,逐步健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科学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按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整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主,由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街道卫生院、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履行改制设立,防止盲目设置新的医疗卫生机构,避免重复建设。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城市新建小区,要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由地方政府划拨。二是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内容。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六位一体”,包括: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论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等。三是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统一规划设置,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人事、业务、财务独立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补助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等由当地政府安排。四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协作。我省正逐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分工协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对口支援,以及社区首诊、分组医疗制度,并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
二、鼓励发展社区志愿服务
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帮助社区困难对象,还可以增强居民的责任感,促进社区和谐。我省志愿服务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2010年我省修订了《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将原来局限于“青年”的志愿服务进行拓展,鼓励包括老年人、青少年、在职人员等在内的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4086个,社区志愿者人数410万人。他们活跃在城乡社区,开展义诊、理发、电器维修、计生用品派发、消防知识宣传等活动,协助社工开展社区服务,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强社区志愿服务,我省正在研究制订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大力鼓励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模式,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力争到2015年,全省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比例达10%以上,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一次以上的社区居民达到30%以上。今后,我们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如通过降低登记门槛、实行备案制,做强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加大资金与场地扶持,开展志愿服务骨干培训,加强社工与志愿者合作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志愿服务繁荣发展。
三、加强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能力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以往由于权责不对称,社区居委会疲于应付政府交办的工作而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为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2010年我省部署推进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201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在组织、制度、设施、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设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增加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等,让社区居委会在能够较好地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同时,有时间、有精力组织居民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目前,各地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在深入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稳步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有条件的社区建有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还要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15年全省平均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设施,积极组织居民开展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对民政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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