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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加快转型升级 区域性孤儿集中养育即将完成

2021-09-14 09:36:22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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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今年以来,韶关市积极探索区域性集中养育,稳步推动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集中在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截至目前,该市福利院分四批次共接收各县区13名儿童,全市区域性孤儿集中养育工作趋向完成。

  韶关市以开展区域性孤儿集中养育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大力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快建设高质量儿童保障体系。

健全孤儿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监护等保障

  韶关市通过充分发挥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建强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方位打造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监护等一体的儿童服务平台。

  根据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和需要,该市探索出综合养护模式,为孤弃儿童提供早教、学前特殊教育、“模拟家庭”养育以及康复培训等专业服务。目前,韶关市福利院已组建4个“模拟家庭”,惠及17个孩子,让孩子们能够在家庭温暖中成长,增进人际交往和生活自理能力,为将来融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辟“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与市内6家大型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简化就医手续,为孤残儿童畅通生命健康安全通道。4月以来,该市福利院共有38名儿童借助绿色通道顺利得到有效医治。    

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水平,

不断夯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力量

  韶关市通过在省内率先尝试区域性集中养育,有效优化儿童服务布局,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加快整合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接下来,各县(市、区)将整合儿童福利机构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切实履行儿童兜底保障职责的基础上,向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职能转型。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提升: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全力搭建功能齐备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服务平台,夯实基层儿童服务根基;二是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机构场所资源优势,运用多种形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儿童养育、教育、走访、评估、心理辅导、家庭养育能力培训和社区照顾等服务。

完善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关爱服务网络建设

  通过坚持加强部门协作,韶关市调整设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等32个部门,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纳入领导小组一同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救助保护关爱服务拓展至全市未成年人,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关爱”的关爱保护工作新格局,持续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村(居)四级关爱服务网络织密织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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