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部承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31件、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44件,共计375件。其中,主办(含独办、分办)159件,占总量的42.4%;协办、会办168件,占总量的44.8%;参阅48件,占总量的12.8%,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高质量办结。总的来看,此次会议建议提案主要聚焦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养老服务方面的建议提案211件,占56.3%。代表委员提出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力度等。二是社会事务方面的建议提案44件,占11.7%。代表委员提出推动婚丧习俗改革、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等。三是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38件,占10.1%。代表委员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四是慈善事业方面的建议提案31件,占8.3%。代表委员提出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动员和监管机制、完善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互联网公益慈善发展、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等。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和社会救助方面的建议提案21件,占5.6%。代表委员提出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等。六是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方面的建议提案19件,占5.1%。代表委员提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等。七是区划地名方面的建议提案10件,占2.7%。代表委员提出加强行政区划和规范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文化保护传承等。此外,涉及民政统计调查方面的提案1件,占0.2%。委员提出健全完善指标指数体系,更好服务民政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并统筹、一体推进。部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高质高效做好办理工作。部分管负责同志召开部内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会,组织承办单位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审定办理工作方案,部署办理工作任务。部其他负责同志逐件审阅分管单位承担的建议提案主办(独办、分办)件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分管领域建议提案办理,直接督办重点建议提案,推动提升办理质效。部党组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内部分办、研究答复意见、及时沟通联络等工作。部办公厅依托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建议提案批分、承办、审核、签发、印制、送达等各环节全流程跟踪督办,促进办理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坚持质量导向,严格审核把关。承办单位紧紧扭住办理质量这个关键,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研究办理建议提案中推动破解难题,在破解难题过程中推动提高办理质量。把好重点建议提案督办关。承办单位把重点督办建议提案作为办理工作的主要抓手,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单位负责同志牵头研究、全程督促办理,以点带面促进办理质量提高。聚焦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动邀请相关代表委员和有关部门参加工作会议、专题调研、座谈访谈,深入了解情况,与代表委员和有关部门充分交流研讨形成对策,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办到实处、办出成效。把好部门协作关。充分发挥主办单位牵头协调职责,针对养老服务等涉及协办单位较多的建议提案,通过微信、电话、函件等形式积极与相关协(会)办单位协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动了解协(会)办单位意见建议,反复深入沟通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政策措施,及时统筹梳理汇总,统一规范做好答复工作。对我部承办的协(会)办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办理工作,共同磋商、共同研究,及时对接、及时回复,形成办理工作合力。把好答复意见审核关。紧扣“准、实、新”要求,相关承办单位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研究、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的内容,集体讨论确定答复口径,运用详实的数据、明确的举措、科学的计划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努力把问题说清说实说透。严格建议提案办理审签制度,所有答复均由相关承办单位和办公厅逐级审核把关,主办件复文必须经部领导审定,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答复,坚决退回重办,保证答复口径准确详实、规范完善。
(三)密切联系沟通,有效凝聚共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建立互动交流平台,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贯穿办理工作始终,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及时回应关切。结合主题教育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通过基层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一是办前联系。按照“先沟通、后办理”的要求,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考虑和补充的相关意见等,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梳理归类,反复研究形成沟通意见,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同时,积极向代表委员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门落实举措,耐心细致地做好情况沟通、解释说明等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二是办中跟进。灵活用好“文来文往”书面报告、电话沟通、专题调研、办理推进会等多种方式,对办理中的重要进展随时与代表委员保持联系,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意见建议吸纳等情况通报有关代表委员。三是办后反馈。建议提案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对已经采纳或列入工作计划的,重点介绍工作进展和后续跟进计划,畅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我部牵头承办的“加强高素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督办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督办提案,部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将办理工作细化为具体任务,明确路线图和办理时限;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堵点”和“短板”,深入研究打通“堵点”、补齐“短板”的有效措施;主动加强与有关代表委员、协(会)办单位、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协调沟通,聚焦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共商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在与代表委员和协(会)办单位、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答复意见,努力推动建议提案部分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受到相关代表委员的肯定。
民政部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在办理过程中突出结果导向,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分门别类梳理建议提案,对具有普遍共性的建议提案作出综合分析、举一反三,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到法律修订、政策起草、工作落实中,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惠及民生。
(一)进一步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结合进一步构建多元化可持续养老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等政策文件,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改革红利。结合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十四五”期间农村殡葬基础设施投入等关于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意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涉殡葬领域任务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结合健全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专项救助制度、建立一体化救助体系托底保障共同富裕、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等关于加大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帮扶力度和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地方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调度,指导地方利用民政彩票公益金和“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资金等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推进地级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全覆盖。
(三)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质量。结合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加强村(社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等关于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见建议,会同14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进两类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对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进行指导。举办全国首届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指导各地加强儿童主任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宣传,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相关法定义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结合加强社会服务机构监管、妥善解决工商联所属商会注册登记等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意见建议,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共性问题,积极推进相关法规政策制修订。会同10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协调有一定实力、有意愿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市)社会组织,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全覆盖帮扶;引导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约16.5万个,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约10万个,推动超过10万家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岗位达68万个。
(五)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有序发展。结合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制度体系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发挥慈善事业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加快推动互联网公益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等关于健全慈善事业制度、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意见建议,规范管理网络慈善行为,调动行业力量壮大网络公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订慈善法,健全和落实公益慈善事业扶持激励政策,实施“阳光慈善”工程,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慈善信托透明度和公信力。利用“中华慈善日”、“中华慈善奖”、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公益慈善论坛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动员引导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指导地方稳慎对待行政区划设置和命名更名工作。结合关于从国家层面统筹考虑对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给予支持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和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导相关地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的系统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推动区划地名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民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以优质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助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