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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督促指导全省各地落实落细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

2021-02-05 20:02:22 来源:本网原创稿 阅读次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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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为保障广大老年人安心过年、温暖过冬,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确保老年人过一个安全年、开心年。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保障。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通过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动员和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助落实的方式,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孤寡、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巡访探访,重点了解日常生活需求、健康状况、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和关爱服务。

  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打破区域局限,统筹安排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及时入住有失能照护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不得拒绝接受特困人员入住。

  加强各类养老机构安全和疫情防控保障。从严从细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解决好在院老年人日常就医问题,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安全保障,特别要强化医养结合机构院感管控。暂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的集聚性服务。

  加强受疫情影响老年人服务保障。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在摸底基础上,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责任,引导村(居)委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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