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部公布取消24个证明事项,省民政厅公布取消了5个证明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我厅将以上证明事项涉及的以省民政厅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布,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31日,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证明事项取消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民政厅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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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