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起草了《广东省社会组织第三方监督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广东省民政厅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9日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广东省社会组织第三方监督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厅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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