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一)个人向救助站提出救助申请;
(二)救助站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三)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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