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区划地名

【区划地名】地名的命名应当符合什么规范?

2019-05-20 15:14:3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563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一)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或易产生歧义的字;

  (二)地名应当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通名用字应当能真实地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

  (三)不得使用单纯序数作地名;

  (四)禁止使用重叠通名。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