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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无子女”?

2020-01-21 10:38:0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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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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