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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9-05-28 10:56:1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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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三)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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