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发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扫描关注广东省民政厅